近年来,随着金融监管力度持续加大,洗钱犯罪的手法也不断翻新,呈现出隐蔽化、网络化、平民化的新趋势。不法分子将目标瞄准普通民众,尤其针对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群体和金融知识薄弱人群,利用其法律意识淡薄、贪图小利的特点,诱使其在不知情中沦为洗钱犯罪的“帮凶”。国美小贷结合近期典型案例,为公众揭示此类兼职骗局的套路与风险,助力大家提升防范意识,守护自身权益与金融安全。
某地警方近期破获一起利用个人银行账户非法转移资金的案件,大学生小王在某网络社交平台看到一则“轻松兼职”广告,对方声称只需提供个人银行卡、手机银行APP协助“代收代付”,每日就能赚取数百元佣金。
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,小王将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及网银U盾交给对方使用。起初几天,他确实收到了几百元“佣金”,但没过多久,其银行卡因频繁发生与本人身份、学业背景严重不符的大额、快进快出交易,被银行监测系统预警并依法冻结。随后,小王被公安机关传唤,才得知自己的银行卡已被犯罪团伙用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赃款,并通过多层转移完成洗钱。尽管小王辩称对此并不知情,但仍因涉嫌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(简称“帮信罪”)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个人征信留下永久污点,学业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,追悔莫及。
此类兼职洗钱骗局的核心套路,在于利用“低门槛、高回报”的虚假承诺突破受害者心理防线。犯罪团伙往往以“兼职刷单”“跑分”“佣金日结”等名义发布广告,用初期小额返利建立信任,诱导受害者出租、出借甚至出售个人银行卡、电话卡或支付账户。殊不知,这些“兼职”行为,实则为洗钱、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关键的资金转移通道,而受害者也将因此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。从风险特征来看,涉案账户通常存在明显异常:开户人的年龄、职业与账户交易规模、频率严重不符;资金快进快出、过渡性强,账户基本不留余额;交易多发生在夜间或非正常营业时间;交易对手众多且分散,与开户人无明显社会关联。这些特征都会被金融机构的风控系统捕捉,进而触发预警和管控。
法律层面早已明确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小王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个人金融账户,正是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典型行为,将面临罚款、拘留甚至刑事处罚。很多受害者误以为“自己没直接参与犯罪就没事”,但实际上,只要客观上为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,就可能触犯法律,而几百元的“佣金”与面临的法律风险,根本得不偿失。
为帮助公众远离此类陷阱,我们给出针对性防范提示:
首先,务必严守个人信息与账户安全,妥善保管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卡、微信及支付宝等支付账户,以及相关密码、验证码,绝不向他人出租、出借、出售,废弃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;
其次,警惕“轻松赚钱”“日结佣金”“借用账户”等不明兼职信息,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,凡是要求提供个人金融账户信息或协助转移资金的兼职,一律视为诈骗陷阱;
再者,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,应积极配合客户身份识别工作,如实填写并及时更新身份信息,这既是法律义务,也是防范账户被不法分子冒用的重要保障;
最后,若发现身边存在此类可疑兼职或洗钱线索,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,妥善保留证据,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或通过银行官方渠道反映,避免风险扩散。
反洗钱工作关乎国家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,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。我们也将持续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,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,与公众携手抵制洗钱犯罪,共同营造安全、清朗的金融环境。
来源:界面新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