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热线:4006188700
欢迎访问山金期货有限公司网站!

反洗钱

洗钱的“罪恶源头”:这七类上游犯罪,你知道几种?

日期:

当我们在新闻中听到“洗钱”时,常常觉得离自己很遥远。但实际上,洗钱并非无源之水,所有被“洗白”的钱,都来自一个明确的“罪恶源头”——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“洗钱罪的上游犯罪”。

我国《刑法》对此有清晰界定:洗钱罪所清洗的,正是来自特定七类犯罪的所得。这七类上游犯罪,也是金融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反复核查您“钱从哪儿来”的根本原因。

七大“污染源”:你的钱与此有关吗?

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,洗钱的上游犯罪范围是法定的,主要包括以下七类。了解它们,是辨识风险的第一步。

①毒品犯罪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等犯罪带来的巨额非法利润,是洗钱最传统、最危险的来源之一。

②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:通过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富,以及利用影响力获取的经济利益,亟需“洗白”以维持组织运行。

③恐怖活动犯罪:为恐怖组织和活动提供、筹集资金,或将其合法化,严重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。

④走私犯罪:逃避海关监管,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(偷逃税款),或走私武器、珍稀动植物等违禁品所产生的非法收益。

⑤贪污贿赂犯罪: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罪、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,以及相关的行贿罪等。这些犯罪所得往往数额巨大,并通过复杂手段转移。

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:例如伪造货币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内幕交易、操纵证券市场等。这些犯罪直接破坏金融“心脏”,其所得本身就在体系内循环,隐蔽性极强。

⑦金融诈骗犯罪:包括集资诈骗、贷款诈骗、信用卡诈骗等。这些犯罪直接骗取金融机构或公众资金,赃款转移迅速。

(《反洗钱法》第二条新增了“其他犯罪”)

金融机构为何必须“刨根问底”?

金融机构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了解您的职业、交易背景和资金来源,核心目的就是为了鉴别资金是否可能源自这些“污染源”。这是金融机构法定的反洗钱义务,必须采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,从源头遏制犯罪资金流入合法金融体系。同时也是保护您的账户安全,若个人账户在不自知的情况下被用于洗钱,不仅可能被冻结、调查,影响征信,更可能在客观上成为犯罪的“帮凶”。

守护防线:从认知到行动

理解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后,我们便能更好地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:

①主动配合审核。当客户经理询问资金来源或交易目的时,请予理解并如实告知。

②警惕“帮忙”请求。坚决不出租、出借自己的金融账户、身份证件。他人所谓“走个账”、“过个账”并支付报酬的请求,极有可能就是在利用您的账户清洗上游犯罪所得。

③选择正规渠道。通过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,它们的反洗钱措施更为健全,能为您的资金安全提供保障。

 

来源:吉信财富